贵州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 个人月缴费基数8%

搜狐焦点贵阳 2019-06-25 12: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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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明确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责任分担机制、集中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服务、考核奖惩机制等方面实现全省统一

贵州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明确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责任分担机制、集中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服务、考核奖惩机制等方面实现全省统一,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当年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

通知明确,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身份参保人员在选择确定的缴费期内按时申报、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按照省统一制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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