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贵阳棚户区改造目标确定

搜狐焦点西南站 2018-01-15 13: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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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贵阳市人民政府的较新消息,《贵阳市加快城市“三变”改革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试行)》出台,明确到2020年,力争基本完成2231万平方米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城市质量、完善城市功能,有效提高市民生活水平,贵阳市积极探索以城市“三变”为路径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大力构建现代城市

据贵阳市人民政府的较新消息,《贵阳市加快城市“三变”改革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试行)》出台,明确到2020年,力争基本完成2231万平方米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城市质量、完善城市功能,有效提高市民生活水平,贵阳市积极探索以城市“三变”为路径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大力构建现代城市·特色小镇·富美乡村的城市发展格局,推动全市低收入困难群体解困发展。

根据《方案(试行)》,贵阳市将通过实施“三变”改革,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融合发展,联股联业、联股联责、联股联心,让低收入困难群体实现解困发展,让全体市民共享城市改革发展的成果。

坚持多措并举,通过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包括改善消防设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沿街立面、环境整治、建筑节能改造等,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功能改变(主要指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满足公共空间需要,并经规划、国土等部门批准,改变部分或者全部建筑物使用功能,但不改变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和使用期限,保留建筑物原主体结构)等方式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有效改善市民生产生活条件与城市面貌。

据介绍,全市将选取代表性区域和优质项目作为“三变”改革试点,先行先试。通过建立健全资源确权、资产评价估值、市场准入、风险评估管控、股权监管、股权退出等机制,确保风险可控。

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对符合条件且自愿入股的市民,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项目建设期内,可以根据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15%享有收益;项目经营期内,按享有股权比例再进行收益分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对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后产生的公益性岗位和经营性岗位要优先安排低收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方案(试行)》中明确了贵阳市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时间任务表:2018年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58931户,938.07万平方米;2019年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48466户,661.11万平方米;2020年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48048户,631.31万平方米。

根据方案,贵阳市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2231万平方米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通过城市“三变”改革,让市民共享发展红利,确保低收入困难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棚户区改造的五大关键词

实施股权共享

根据《方案(试行)》,社区将成立市民经济合作组织,归集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市民的资源、资产、资金等,通过“社会资本+平台公司+市民经济合作组织”“社会资本+市民经济合作组织”“平台公司+市民经济合作组织”等方式,在社会资本、平台公司、市民之间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合作联结机制,实现共建共享。

按股权享有收益

政府平台公司将政府依法依规配置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社会事业资源和政策资源等公共资源使用权,通过股权投入享有合法收益。

鼓励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市民将房屋、土地、地上构筑物等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后全部或部分入股,并按股权享有合法收益。

拆迁款也可入股

政府可将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依法量化到政府平台公司或社区经济合作组织,由政府平台公司或社区经济合作组织投资入股经营主体,通过独立或与其他经济组织联合经营的方式,享有合法收益。

对于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进行拆迁安置的市民,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可将全部或部分货币补偿资。

可依法退股

采取自愿入股的原则,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中市民可将自己拥有的资源、资产、资金等,通过与社区经济组织、市民经济合作组织以合同或协议方式投资入股经营主体,按股权享有合法收益。

城市低收入群体可通过政府优先配置资源和资金的方式入股社区经济组织,建立完善市民入股退出机制,对需要退股的市民,可依法退股。

补助困难群体

仅有一处住宅房屋,且征收补偿款难以购买套内建筑面积45平方米房屋的被征收人,应当对其安置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的房屋。

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形成的共享部分公共停车场、服务型综合超市等资产,经营收入部分用于提高被改造区域内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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