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光集团发行3亿美元4.5%优先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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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早间,龙光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宣布,于昨日(1月6日),公司及附属公司担保人与德意志银行、国泰君安国际、瑞信、瑞银、海通国际、中信银行(国际)、花旗、巴克莱、法国巴黎银行、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及民银资本就票据发行订立购买协议。
观点地产新媒体从公告获悉,待若干条件完成后,龙光集团将发行本金总额为3亿美元的票据。除非按票据条款提早赎回,否则票据将于2028年1月13日到期。发售价将为票据本金额的100%。
票据自2021年1月13日(包括该日)起按年息4.5%计息,每半年支付一次,自2021年7月13日起于每年1月13日及7月13日支付。
据透露,该笔票据创下龙光集团境外债年期最长及利率新低纪录。
另就发售及销售票据而言,德意志银行、国泰君安国际、瑞信、瑞银、海通国际、中信银行(国际)、花旗、巴克莱、法国巴黎银行、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及民银资本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兼联席牵头经办人。彼等亦为票据的最初买方。
龙光集团表示,公司拟将票据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作现有债务再融资。同时,公司或会调整其计划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况,并因而重新分配所得款项净额用途。
另于1月6日,据上交所信息披露显示,长城证券-龙光控股四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状态仍为“已受理”。此前2020年12月14日,该债券项目状态已经更新为“已受理”。
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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