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新规元旦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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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与民生相关的一批新规正式实施。883项商品降低进口关税、优化个税预扣预缴、“美丽”行业加大监管处罚力度、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
快来看看,带来哪些新变化?
新规一
883项商品降关税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此次降低进口关税的商品中,不少为百姓常用和需求较为强烈的相关商品。例如,为助力“宝宝”成长,降低了乳清蛋白粉、乳铁蛋白等婴幼儿奶粉原料进口关税;为满足特殊患儿需求,对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施零关税。对部分药品原料和医疗器材实施降税,包括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生产新冠疫苗所需的硼硅玻璃管等,部分抗癌药原料将实行零关税。
无论奶粉原料、特医食品,还是药品原料、医疗器材,都和民生密切相关,有助于降低百姓生活成本,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此次调整措施有利于降低我国进口成本,更好吸引全球资源要素,不仅满足国内需求,也为各国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机会,更好联通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新规二
“美丽”行业 监管处罚力度加大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1月1日起施行。这是首次将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宣称具有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等功效的牙膏应当将相关评价依据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对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使用禁用物质、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较高可处以货值金额30倍罚款;增加“处罚到人”规定,对严重违法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较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5倍的罚款,禁止其5年直至终身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应当履行化妆品经营者义务。化妆品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承担管理责任;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所经营化妆品的信息,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履行好相关义务。
新规三
累计收入不超6万元月份 暂不预扣预缴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优化后的预扣预缴方法是什么?
【例】小明为A单位员工,2021年,A单位1月给小明发放10000元工资,2至12月每月发放4000元工资。
在不考虑“三险一金”等各项扣除情况下,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小明1月需预缴个税(10000-5000)×3%=150元,其他月份无需预缴个税;全年算账,因其年收入不足6万元,故通过汇算清缴可退税150元。
采用新预扣预缴方法后,小明自1月份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计减除费用6万元而无需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也就不用办理汇算清缴。
新规四
禁止以任何方式 进口固体废物
根据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后,生态环境部将不再审批、发放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对我国来说,下一步要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提升国内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补齐国内资源缺口。相关部门还将持续加强固体废物集散地整治,依法严格查处固体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倒逼“散乱污”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国内再生资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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