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积金新政:取消地州户籍限制、支持“又提又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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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樾筑
8月29日,贵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贵阳贵安住房公积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家庭已经结清全部房贷,或仅有一笔未结清商贷,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确定首付比例,较低不低于20%;
缴存职工家庭有一笔(含)以上已结清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取消两次公积金贷款须间隔12个月以上的限制;
缴存职工家庭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或两笔(含)以上未结清的房贷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新增个人补息贷款规模20亿元,并根据需求适度增加补息贷款规模;
取消省内其他市(州)缴存职工在贵阳贵安购房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地限制;
对同一套住房,缴存职工可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追加首付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新政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至2023年7月31日停止执行。
本次的市公积金“新政”内容并不新鲜,有90%与7月份的省公积金新政内容重合。
因此,两个新政都可以看作是省、市楼市新政的具体落地。
即便如此,新政内还是有两个特别值得关注的点。
排名前列,是取消地州户籍限制的条款。
这里我感觉市公积金中心的提法有点会引发歧义,不少人读了以后肯定还是搞不清楚地州公积金缴存职工到底能不能办贷款。
我个人的理解是:户籍在地州且在地州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新政实施期间可以到贵阳公积金管理中心来办贷款。
不知道这个理解是否正确。
若不对的话,那就只能是:户籍在地州且在贵阳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新政实施期间可以到贵阳公积金管理中心来办贷款。
第二,是“根据需求适度增加补息贷款规模”的表述。
这说明,目前正在实施的个人补息贷款政策,有可能并不会受到规模的影响。
或者说即便受到了规模的影响,后续也存在补充规模的可能性。
总之大概就是“管够”的意思,甚至有在市场转好前一直把政策延续下去的可能性。
最后再提示一下,关于认定市公积金贷款是否办理为首套,或者能否办理的条件,新政里是明确和商贷挂钩的,大家可要看仔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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