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R就与ARA集团建议业务合并订立收购协议

搜狐焦点贵阳 2021-08-05 10:03:57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8月5日,ESR发布公告,公司、ARA及卖方已于2021年8月4日就集团与ARA集团的建议业务合并订立收购协议。

8月5日,ESR发布公告,公司、ARA及卖方已于2021年8月4日就集团与ARA集团的建议业务合并订立收购协议。

据悉,ARA集团是亚太地区较大的房地产资产管理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ARA集团及其联系人所管理的总资产达950亿美元,并拥有发展较快的新经济房地产平台。ARA为公共及私募投资基金进行集资、管理及提供意见,该等基金投资于各种传统房地产资产私募房地产信贷及基础设施,并且通过其附属公司Logos投资于“新经济”房地产资产,包括物流及数据中心(“新经济”)。交易完成时,ARA将持有Logos的86.4%股权。

建议交易将通过以下方式实施: 根据百慕达法律综合进行出售及购买由ARA若干股东持有的ARA股份以及ARA与新公司的合并,据此,ARA 将作为存续实体,或按ARA Cayman 的选择,向ESR出售由卖方持有的ARA 股份(ARA与新公司并不合并),在上述每一情况下,均将通过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及代价VLN(合称“代价证券”)及支付现金代价予以清偿。

交易完成后,ARA将成为ESR的附属公司。

受限于现金代价调整,51.92亿美元的总代价将以下述方式清偿:现金5.19亿美元;以每股股份27.00港元的价格发行1,234,438,841股代价股份,合42.86亿美元;及发行111,459,237份代价VLN(将按代价股份价格(经适当调整)转换),合3.87亿美元。

ESR可在收购协议日期至交易完成七个营业日前之日期间发行新股份,条件是(其中包括),该等股份将以现金为代价,按等于或高于公司商定股价(即27.00港元)的每股股份价格发行,且该发行的现金所得款项总额不超过10.38亿美元。

ESR称,进行建议交易的主要理由是创立亚太地区较大的房地产及房地资产管理公司,并成为全球第三大上市房地资产管理公司;借助亚太地区先进的物流及数据中心平台,在新经济房地产业再创佳绩等。

来源:观点地产网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