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从哪儿来?力度有多大?国新办发布会详解收购商品房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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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对于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房,5月17日下午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披露了较多政策细节内容,诸如资金支持力度、资金来源、收购主体、收购类型、相关配套政策等。
据会议透露,将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60%发放再贷款,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值得关注的是,近期人民银行将出台正式文件——《关于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此外,在处置已出让的闲置存量住宅用地方面,吹风会也释放较多支持政策,诸如加大资金支持、给予税费支持、简化工作流程等。
焦点1:资金支持力度多大?
保障房再贷款规模3000亿,利率1.75%,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
在5月17日上午举行的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表示,商品房库存较多城市,政府可以需定购,酌情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是什么?收购资金支持力度有多大?
在当天下午的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表示,人民银行拟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作为新创设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激励21家全国性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城市政府选定的地方国有企业发放贷款,支持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具体来看,陶玲称,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规模是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银行按照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原则发放贷款。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60%发放再贷款,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收购范围是哪些?陶玲表示,所收购的商品房严格限定为房地产企业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按照保障性住房是用于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的原则,严格把握所收购商品房的户型和面积标准。
谁是收购主体?陶玲称,城市政府选定地方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该国有企业及所属集团不得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同时应具备银行授信要求和授信空间,收购后迅速配售或租赁。
此外,陶玲进一步表示,城市政府根据当地保障性住房需求、商品房库存水平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参与;符合保障条件的工薪群体自主选择是否参与配售或租赁;房地产企业与收购主体平等协商,自主决定是否出售;21家银行按照风险自担、商业可持续原则,自主决策是否向收购主体发放贷款。
据了解,相关政策即将出炉。陶玲透露,近期人民银行将出台正式文件——《关于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对于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意义,陶玲认为,这项政策是人民银行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出台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多重目标。一是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地方国有企业在银行支持下,市场化参与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可以推动商品房市场去库存。二是加快保障性住房供给,收购后的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能够更好满足工薪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三是助力保交楼和“白名单”机制。房地产企业出售已建成商品房后,回笼资金可用于在建项目续建,改善房企的资金状况。
在中指研究院指数研究部总经理曹晶晶看来,与此前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在8个城市试点不同,本次不限定城市范围,若能加快落实,将有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加快商品房市场去库存,也有利于加快保障房供给。
焦点2:如何支持处置闲置存量住宅用地?
加大资金支持、给予税费支持、简化工作流程,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在5月17日上午的会议中,何立峰还指出,相关地方政府应从实际出发,酌情以收回、收购等方式妥善处置已出让的闲置存量住宅用地,以帮助资金困难房企解困。
下午的会议中,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刘国洪表示,这项工作主要是两条线:一条线是严格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另一条线是加大对存量土地盘活利用的支持力度。
具体有哪些政策亮点?刘国洪说,一是支持企业优化开发,主要是要消除开发建设障碍,合理免除因自然灾害、疫情导致的违约责任,允许企业按照程序合理调整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二是促进市场流通转让,主要是发挥土地二级市场作用,支持预告登记转让和“带押过户”,鼓励转让或者合作开发。
三是支持地方以合理价格收回土地,主要是支持地方按照“以需定购”原则,以合理价格收回闲置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允许地方采取“收回—供应”并行方式来简化程序,办理规划和供地手续,更好地提供便利化服务。
此外,刘国洪进一步表示,为落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要求市县建立处置闲置、盘活存量土地的协调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守牢政策底线。
值得关注的是,在拟出台的政策当中,对于收回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哪些具体的支持措施?
刘国洪表示,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建立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对于收回、收购的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予以资金支持。二是给予税费支持,对于收购已经建成的商品房,以及收回、收购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经市、县人民政府确认以后,可以按照现有规定,享受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三是简化工作流程,对于收购已建成商品住房或者收回、收购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市、县政府在批准收回时一并同意划拨土地,实行“收回——供应”并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可以根据批准文件变更登记为划拨土地。
此外,刘国洪指出,政策也对地方明确了要求,收回、收购土地应当量力而行,统筹考虑项目收支平衡,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通过项目、存量用地盘活化解出险企业风险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从这场会议可以看出,闲置存量住宅用地属于广义的“存量房产”范畴。处置此类土地主要包括未开发或未竣工的存量土地,方式包括政府收回收购、市场流通转让、企业继续开发等。这也为后续更多土地纳入改革,同时加快处置创造了条件。
“过去存量土地盘活,目的在于减少土地闲置和浪费、为其他领域提供更多的用地支持。但这次很明显,重心有所转变,即主要是立足缓解房企困难和压降债务层面。”严跃进分析称。
镜鉴咨询创始人张宏伟称,已出险房企的项目不仅仅是保交楼,还有未开工的闲置土地,以收回、收购等方式妥善处置已出让的闲置存量住宅用地,这意味着,出险房企的各类项目不仅会逐渐消化,存量用地也要盘活,有望通过一个个项目将出险企业的风险化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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