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所有三级医疗机构年内实现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搜狐焦点贵阳 2021-09-02 09: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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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印发《贵州省进一步推进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

日前,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印发《贵州省进一步推进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简化就医环节,缩短就医时间,降低诊疗费用,提高人民群众就医的感受度和满意度。

制图/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岑继维

按照规划,到2021年底前,80%以上的二级医疗机构,所有三级医疗机构,所有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内部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2022年底前,所有二级医疗机构全部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方案》明确,互认项目主要选取结果相对稳定、费用较高的医学检验项目和医学影像检查项目。医学检验项目包括临床免疫学检验项目,临床生化检验项目,临床血液、体液学检验项目,临床微生物检查检验项目,通过ISO15189认可的实验室,其认可的项目可为互认项目;医学影像检查项目包括普通X线检查,使用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项目,部分超声检查项目,常规心电图,24小时动态血压。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和管理措施的完善,将不断对互认项目进行调整扩充,并向社会公布。

《方案》要求,互认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在通过相应互认项目质量控制的前提下,在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的,能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予以互认,不再进行重复检验检查。经诊治医生判断不符合互认条件的检验检查项目,要向患者或家属充分解释,需重新检验检查的项目,须得到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方案》强调,医疗机构要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快医院集成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检查资料数字化存储、传输和共享,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检验检查报告的可靠性、真实性、及时性。市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区域全民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建立医疗机构检查资料数据库或“云胶片”等形式推进检查资料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区域影像云、心电云等数据中心,支撑辖区内医疗机构检查资料共享。

来源:贵阳网-贵阳日报(曾浩洋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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