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积金启动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 这些政策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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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贵阳市住房管理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的通知。通知显示,将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等多方面内容,进行调整,其中,二套房较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通知表明,此次,贵阳市公积金新政,重点在以下四方面进行了调整和控制: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调整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贷款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
二、调整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职工家庭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且较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据查阅,根据2020年6月23日发布的筑公积金通字〔2020〕53号文件,缴存职工家庭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
另外,缴存职工家庭排名前列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暂停受理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四、控制“商转公”贷款规模。2021年“商转公”贷款受理规模控制在5亿元以内。
另外,通知自4月15日起执行。职工属以下情形,可按原政策执行: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于4月15日(含)前签订购房合同(以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表或商品房现售合同备案登记表中的签约时间为准),并在5月31日(含)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
二、购买存量房,已于4月15日(含)前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在5月31日(含)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
三、4月15日(含)前已申请“商转公”贷款的。
据悉,贵阳市住房管理公积金中心,已于3月2日,发布了关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通知,贵阳市公积金个贷率低于85%为一级响应,属于流动性过剩,实施积极宽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启动一级响应级别;个贷率在85%(含)—95%之间为二级响应,实施稳健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启动二级响应级别;个贷率在95%(含)以上,实施适度收紧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启动三级响应级别。
据悉,从2021年3月来看,贵阳市公积金归集金额为106191.34万元,提取金额为88276.83万元,贷款金额72813.3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率持续超过95%以上;出现了流动性风险,本次新政,正是启动了三级响应级别,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等多方面,实施适度收紧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业内人士认为,本次包括提高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在内的公积金收紧新政,有助于贷款更多投向刚需项目,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公积金中心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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