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废止1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搜狐焦点贵阳 2021-03-12 09: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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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省人民政府了解到,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等1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记者日前从省人民政府了解到,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等1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据悉,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省人民政府对1979年至2019年期间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此次清理,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上位依据缺失或者被替代,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1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规定的阶段性工作已完成,目标已实现的8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其中,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等。

对部分条款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但多数条款内容合法,且对行政管理继续发挥作用的2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包括《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

此外,省人民政府还对现行有效的68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市民可到贵州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浏览查询。

来源:贵阳网—贵阳晚报(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肖达钰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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