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贵阳贵安房交会来了!购房如何“避坑”?律师为你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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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家房企、47家品质楼盘将在本次房交会上集中展示、集体“放价”,出台各种优惠政策,主办方通过整合相关资源,政策支持叠加房企优惠让利于民,提供高效服务便利于民。
Q
购买新房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A
首先,核实房屋产权是否清晰,预销售手续是否齐备;
其次,项目立项、施工等需要的许可文件是否齐备且在有效期内;
最后,项目开发公司的履约情况,可以通过天眼查等公开数据获悉其是否存在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重大涉诉案件。
Q
对于买房的合同,需要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A
关于购房合同,首先要注意核实合同条款中房屋的基本属性是否和宣传相一致,基本属性包括房屋的具体位置、房屋类型、使用年限、面积、价款等。
其次,合同内的付款条款、交房条款以及办证条款需要重点关注,是否和房开商宣传介绍相一致。
最后,合同内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是房开商的违约责任,还有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双方违约责任的触发条件以及承担方式。
合同的有效性建立在合同条款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基础上,合同是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下共同协商一致签订的,一旦签订,双方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诚实守信原则,自觉遵守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Q
现在购房时大多签署的是开发商或者中介提供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同意合同条文,购房者是否可以申请修改呢?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现在的购房合同大多是房开商或者中介在相关部门提供的合同范本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而针对合同内的条款双方是可以进行协商修改的,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都可以针对合同提出更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
Q
房屋交付后,买房人发现房屋实际情况与销售广告不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吗?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 该 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买房人发现房屋实际情况与销售广告不符,是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
Q
谁签买房合同,就证明房产所有权就归谁吗?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我国房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凡是登记所记载的权利人在法律上就是享有权利的人。
Q
收房时遇到工程质量问题,如何有效维权?
A
在收房时建议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验收,发现确实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要及时保留证据,为以后的有效维权奠定基础。维权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与房开商积极协商交涉;
二是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和投诉;
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维权结果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对存在问题的部分进行整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换房退房等。
最后,钟金林律师还建议大家,到售楼现场后要多听工作人员的介绍,不要打断他们的介绍马上进行洽谈;多看模型、样板房、介绍说明书,充分了解产品;洽谈时要多提问,售楼人员回答不准确或比较含糊时,要紧追不舍,不要轻易放过。
若遇到满意的房屋,签订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合同,看合同中的内容是否和宣传相一致,必要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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