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管理人确定!金科股份:全力配合,力争尽快完成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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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5月21日,金科股份发布“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称,近日公司及重庆金科分别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渝05破117号、(2024)渝05破118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重庆分所联合担任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管理人,代青为管理人负责人。金科股份表示,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工作,力争尽快完成重整。
据悉,金科股份破产重整案管理人选定结果于5月16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布,法院确定金科股份重整及备选管理人名单后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5月21日,金科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正式的裁定文件后正式公告。
作为由法院指定负责处理重整事务的主体,管理人是重整程序的主要推动者和重整事务的具体执行者。因此,管理人的实力和相关经验至关重要。据公开资料显示,金杜律师事务所承办和参与了包括海航集团、紫光集团、渤海钢铁等在内的大型企业债务重组案件。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型央企、国有集团、银行、证券公司等提供审计及相关业务。
此外,中金公司作为金科股份重整案的财务顾问,一直在协助推进公司重整和引进战投事项。中金公司近年来参与了一大批知名度高、影响力广的重整项目,如清华紫光、北大方正等。
对此,金科股份认为,有了专业化队伍的参与和支持,金科股份重整有望得到快速推进并取得多方满意的成果。
“重整期间,将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工作,力争尽快完成重整,维护地方社会和金融稳定,确保‘保交楼’目标如期实现,尽早恢复公司生产经营良性循环,提高公司投资价值,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金科股份表示,一旦重整方案被法院通过,金科股份的债务本金将大幅降低。最重要的是,随着战略投资者的资金或者资源注入,有利于金科股份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
金科股份是近年来A股首家正式进入重整程序的大型全国化上市房企。4月27日,重庆市政府、市高院又召开了金科股份司法重整专项推进会,要求工作专班要应作尽作、能作必作,进一步加大对金科的帮扶工作力度,全力支持金科重整成功,把金科重整打造为行业风险化解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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