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乌当区七宗29万余方土地宣布终止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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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从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乌当区境内G(21)070-076号七宗地块出让终止,总终止出让面积299605.97平方米,该七宗地块原定于10月29日公开出让。
据筑公资告〔2021〕地字第106号挂牌出让终止公告,G(21)070-073号四宗地块出让终止。
据了解,G(21)070地块位于乌当区东风镇乌当村。土地级别为住宅六级,商业八级。 总用地面积86895.5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72923.9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面积13971.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26064.09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3%),容积率≮1.0、≯3.1,建筑密度≯30%,绿地率≮ 25%。装配式建筑和成品住宅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该地块起始价为2518元/平方米,
G(21)071地块位于乌当区东风镇乌当村。土地级别为住宅六级,商业八级。 总用地面积11710.28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9794.59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面积1915.6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0363.229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3%),容积率≮1.0、≯3.1,建筑密度≯30%,绿地率≮ 25%。装配式建筑和成品住宅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该地块起始价为2500元/平方米。
G(21)072号地块位于乌当区东风镇乌当村。土地级别为住宅六级,商业八级。总用地面积35968.95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27019.39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面积7305.74平方米,绿化保护带用地面积1643.8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3760.109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3%),容积率≮1.0、≯3.1,建筑密度≯30%,绿地率≮ 25%。装配式建筑和成品住宅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该地块起始价为2514元/ 平方米。
G(21)073号地块位于乌当区东风镇乌当村。土地级别为住宅六级,商业八级。 总用地面积40106.25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21470.09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面积14352.47平方米,道路绿化保护带用地面积1853.93平方米,轻轨保护带面积2429.76平方米(计容)。计容建筑面积74089.535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3%),容积率≮1.0、≯3.1,建筑密度≯30%,绿地率≮ 25%。装配式建筑和成品住宅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起始价为2500元/ 平方米。
以上4宗地块其他出让要求为:按市政府文件规定配建的公租房、教育设施、社区管理用房、社区 文化体育设施、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公益性农产品零售网点、市政公用 设施等未计算土地出让金,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给辖区政府或辖区政府制定的接受单位。
据筑公资告〔2021〕地字第107号挂牌出让终止公告,G(21)074-076号三宗地块出让终止。
据悉,G(21)074地块位于乌当区新光路办事处顺海村,住宅五级,商业七级。地块分为北(规划编号WD-03-06-01-01)、南(规划编号WD-03-06-01-02)两个部分,总用地面积120832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9663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84005.6平方米。
其中:北部分(规划编号WD-03-06-01-01): 总用地面积96290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74167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10474平方米,中型公园用地10498平方米(计容),高压保护用地1151平方米(计容)。
南部分(规划编号WD-03-06-01-02): 总用地面积24542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22470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面积2072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学校,指标为综合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2.62。
其中,北部分(规划编号WD-03-06-01-01)为住宅、商业(3%),容积率不大于3.1,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2%,建筑限高不大于80米。
南部分(规划编号WD-03-06-01-02)为中小学(30个班小学)。容积率不大于0.8,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5%,建筑限高不大于20米。
该地块起始价3000元/平方米,加价幅度52元/平方米的整倍数。
G(21)075地块位于乌当区新光路办事处顺海村,住宅五级,商业七级。总用地面积54383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31478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面积19340平方米,高压保护用地3565平方米(计容),计容建筑面积102675.99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居住、商业(≯3%),指标为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2.93,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2%,建筑限高不大于80米。
该地块起始价3000元/平方米,加价幅度62元/平方米的整倍数。
G(21)076地块位于乌当区新光路办事处顺海村,住宅五级,商业七级。地块分为东(规划编号WD-03-05-06-01)、西(规划编号WD-03-05-06-02)两个部分,总用地面积54511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4028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8515.7平方米。
其中:东部分(规划编号WD-03-05-06-01):总用地面积37450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23755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面积10733平方米,绿化保护用地2962平方米。
西部分(规划编号WD-03-05-06-02):总用地面积17061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16528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面积533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学校。指标为综合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2.2,其中:东部分(规划编号WD-03-05-06-01)为住宅、商业(3%),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3.1,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2%,建筑限高不大于80米。
西部分(规划编号WD-03-05-06-02)为中小学(15个班中学)。
容积率不大于0.9,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5%,建筑限高不大于24米。
该地块起始价3000元/平方米,加价幅度65元/平方米的整倍数。
地块其他要求:
1、 按市政府文件规定配建的公租房、教育设施、社区管理用房、社区文化体育设施、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公益性农产品零售网点、市政公用设施等未计算土地出让金,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给辖区政府或辖区政府制定的接受单位。最终配建面积以审定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竞得人在项目建成、验收、移交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由接收方申请办理划拨土地性质的不动产权利证书。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由接收方按照招拍挂时《划拨土地使用权不改变现状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缴纳出让金,办理出让性质的不动产权利证书。
2、该地块用地范围内涉及林业用地面积约4160平方米,相关部门原则同意出让,但在使用林地前必须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并落实林地占一补一工作,出让后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因素导致林地使用手续无法办理,竞得人必须保持林地现状、用途和林地性质,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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