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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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发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这意味着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17连涨”。
据人社部养老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这份《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1
各省以全国总体
调整比例为高限
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据了解,养老金从2018年到2020年,已经是连续3年分别上涨5%。
2
今年刚退休人员
不在调整范围内
能够参与养老金调整的人员是,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这意味着,2021年刚退休的人员并不在此次养老金调整范围之内。
3
哪些人群涨得多?
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倾斜调整,能多涨一些养老金。
通知还明确,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4
上涨的部分
将尽快补发
由于此次养老金调整是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所以各地在兑现养老金上涨的时候,也会补发从1月1日起上涨的养老金。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综合新华社、中新社
来源: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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