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生产经营困难的单位可降低缴存比例

搜狐焦点贵阳 2020-02-08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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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提出支持天津公积金业务的4项措施。

2月7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提出支持天津公积金业务的4项措施。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本次公告支持部分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其职工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免收罚息。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单位,可按规定申请降低疫情影响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补缴后,可视同正常缴存。

二是,单位在疫情影响期间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此期间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视同连续缴存。

三是,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被隔离、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在疫情影响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免收罚息,已计收的罚息予以退还。

四是,职工市场租房在当季度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延期至本年内办理。

此外,若国家或本市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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