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 提取代办有关政策

搜狐焦点贵阳站 2018-09-18 09: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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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有关政策,10月1日起,缴存职工申请办理公积金非销户提取5万元以上,本人无法到场办理的,仅可委托其配偶代办。

9月17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有关政策,10月1日起,缴存职工申请办理公积金非销户提取5万元以上,本人无法到场办理的,仅可委托其配偶代办。

据了解,此举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放管服”改革精神,简化提取资料,同时进一步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维护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的正常秩序。

本次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有关政策调整为,即日起,缴存职工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或购买自住住房时,如前一顺序人(主贷人、排名前列顺序购房人等)属无业或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无需再提供无业证明或单位未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10月1日起,缴存职工在申请办理非销户提取时,申请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需由职工本人办理。如职工本人无法到场办理的,仅可委托其配偶代为办理,受托人除提供相关业务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来源:贵阳日报

搜狐焦点编辑:黎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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